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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优惠券(驻马店市商务局关于发放第四期“钜惠天中乐享生活”电子消费券的公告)

驻马店市商务局

关于《天上大福利·乐享人生》第四期发行情况

电子优惠公告

为有效缓解疫情不利影响,促进全市消费回暖和潜力释放,促进消费、惠民生、提振经济。 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同意,通过“联闪通”平台在全市开展“优享天·享生活”电子消费券发放活动。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活动主题

“福在天,享乐”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汽车及零售第四期)

2.活动时间

领券时间:2022年4月15日10:00起,送完即止。

使用期限:

1.汽车: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5月31日。

2.零售类:2022年4月15日至2022年4月30日。

3.活动对象

所有常驻“银联闪付APP”用户(含常驻外地用户)。

四、活动

电子优惠券(驻马店市商务局关于发放第四期“钜惠天中乐享生活”电子消费券的公告)

1、汽车消费券1020张,总金额540万元,分为三种面额:300张3000元(单套8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万元); 5000元消费券420张(单桌满10万元至15万元,不含15万元); 价值8000元的代金券300张(单桌15万以上含15万元)。 燃油车和电动车均可参与活动,持券人可享受汽车补贴优惠,仅限三种汽车补贴中的一种。

2、零售消费券6.3万张(含超市、餐饮、住宿、加油站),总金额210万元,分为两种面额:3.5万张20元消费券(消费满100元可使用); 28000元代金券(消费满200元可使用)。 活动期间,用户可领取两种面额的礼券各一张。 优惠券到账后,用户在指定零售点通过“银联APP”支付码使用银联卡支付即可享受相应优惠。 用户领取优惠券及验证消费券时,需将“联闪APP”更新至最新版本,开启手机定位功能,并允许“联闪APP”获取位置信息,仅供定位的用户使用在河南省驻马店市 收、销。

五、优惠券规则

(一)征集查询

1、用户提前下载“银联APP”,实名注册并绑定内地发行的银联实体卡。 登录软件后,进入“‘聚汇天众享生活’驻马店市政府消费券”专用页面领取消费券,页面下方将公布商家名单。

2、领取优惠券成功后,请在“银联APP”-“我的-奖励-我的优惠券”中查看优惠券状态。

(二)使用方法

1、汽车券有效期为2022年4月15日10:00:00至2022年5月31日23:59:59,逾期不再使用; 零售券有效期为2022年4月30日202210:00:00至23:59:59,过期后将不再使用。

2、零售用户到店购物结账时,请先告知收银员使用“联联快付APP”优惠券,出示“联联快付APP”生成的“支付码”,完成支付(显示的支付金额为交易金额,用户实际支付的为消费券减免后的金额)。

3、用车用户在指定时间登录“联通闪付APP”,即可获得驻马店用车券补贴资格。 符合汽车补​​贴条件的用户(已领取驻马店市政府汽车消费券的用户)在规定日期(2022年4月15日至5月31日)内提前购车电子优惠券,领取购车发票并完成车辆登记后、登录“银联”APP首页“车券验证”区域填写个人信息,上传购车发票、身份证原件、驾驶证、银联购车交易收据,以及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税务机关必须是驻马店市辖区) 填写申请补贴的银行卡账户信息(银行卡账户录入信息需与债券接收人信息一致优惠活动,实物存款必须填写具有非透支功能的卡号(借记卡)),购车发票开具日期和驾驶证签发日期必须在活动时间内。 在对用户身份真实性、发票真实性等信息进行审核通过后电子优惠券,汽车消费补贴资金将通过信用交易通道记入用户填写的银行卡账户。 用户可通过“银联闪付APP”绑定对应银行卡查询补贴资金。 领券人、购车人、补贴申请人、发卡人的借记卡账户必须相同(电话:-2625003)。

六、活动规则

1、满足同一设备、同一注册手机号、同一银行卡预留手机号、同一银行卡实体卡号、同一身份证件号码或同一APP账号等条件之一者为都被视为同一个用户。 用户需要使用自己的电子设备、APP账号、银行卡等参与。 非参与者不能享受活动折扣。

2、如遇优惠交易退款、取消等逆向交易,退款金额将在扣除享受的优惠金额后退回用户原支付卡。 如发生退款或反向交易,优惠券仍然有效,系统将退还已使用的优惠券,用户可在优惠券中心查询并在有效期内再次使用; 如退款、反向reverse交易发生时,优惠券已过期,用于交易的优惠券将不予退还。

3、变相涨价、不兑现优惠承诺、被动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商家将被取消活动资格; 对涉嫌违法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严禁单位和个人通过虚假交易套现消费券,以及通过社交软件、网络平台等信息渠道发布、传播消费券等违法违规行为。 有上述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取消赛事参赛资格,列入失信名单,并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部门处理。

4. 虚拟卡、储值卡等虚拟产品如可与活动期间商家提供的折扣、优惠券同时使用,则不参与本次活动。

5、本次活动涉及的所有时间、地点以公告为准。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如受疫情等原因影响,本次活动将调整、暂停或终止,并在公告后生效。 用户参与活动即视为已了解并同意活动规则。

2022 年 4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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