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东莞市科技局发布关于2021年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的通知。对于获得区内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号的企业年度结算期,今年继续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申报优惠政策力度。 、汇算清缴当年可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75%的优惠政策。
科技型中小企业是指依靠一定数量的科技人员从事科技研究开发活动,取得自主知识产权并转化为高新技术的中小企业。技术产品或服务,以实现可持续发展。 经评估入库的企业,可享受科技型中小企业优惠政策优惠信息网,在科技规划项目、创新平台、创投、科技金融、孵化等方面得到优先支持服务。
企业为在我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员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在“服务平台”(以下简称“服务平台”)上的“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网址: )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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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进度计划
参加2021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的企业需使用2020年度数据填写《信息表》并上传相关附件。 入库成功后,将获得“2021+6位行政区划代码+1位成立年份标识+1位直接确认标识+6位系统编号”注册号,有效期一年。 报名及自评时间安排如下:
(一)报名
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体系常年接受企业注册个人信息账户。
(二)填写自我评价
2021年全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于2-10月开展优惠信息网,每月公布一批。 每批截止日期为每月20日(周末及节假日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 每批次截止时间前,市评审机构将评审通过的企业报送《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审工作系统》,省科技厅统一报送公告。
请企业在上述批次截止日期前7个工作日完成申报工作。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引(试行)》,科技型中小企业“注册号”为准实行年度动态管理商场打折,“登记号”自公告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有效。 企业应按年换证,取得新的年度“登记号”。
各乡镇(园区)科技业务部门要积极组织辖区科技型中小企业在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服务平台填报调查数据()在每个季度的最后一个月(3/6/9/12月),及时掌握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和运营情况。
文:唐卓